【講不出聲的行規】
2018年0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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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木地板,地板公司連工包料,設計公司則盪平地台,一直都相安無事。
然後有位戶主想要檢查設計公司盪平地台究竟有多平,地板公司用什麼方式和標準去判斷地台是否已完全盪平等等。地板公司聞到伏味,本來approve左卻突然改口,話地台未完全平順。戶主於是投訴設計公司手工差,並要求補工。
在這個地球,這個香港,一向裝設公司都是鋪到一定程度的平順,然後地板公司的木工在鋪地時再按需要進行木工執補。由於兩邊的責任界線是模糊的,戶主拒絕接受這一套,覺得到時唔平你地就聯手話咁係正常,咁點算呢?
設計公司話:你下下干涉我地點夾、點施工,我地好難做野架喎。
戶主話:你手工無問題我又點會煩你,唔通我想阻你做野?
設計公司話:行有行規,而且咁耐都冇人投訴,我報價都係跟行規去報。
戶主話:我有我既期望,我揀你地公司都係跟我期望去揀。
設計公司話:你責任是收貨,如果你要管我點施工,咁要加收錢,按工計。
戶主話:我覺得收貨唔只係表面,仲包括接受施工程序,唔係你淨係做好表層得架啦。
設計公司話:你(有咁既要求)唔一早講?
戶主話:你唔一早問?
以上問題只是裝修爭議的冰山一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