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分判商60萬行賄美孚管理公司 判監8個月
2015年12月28日
0
3453
【短篇大論...】重帶成篋錢,盲頭烏蠅咁衝上去,而家咩年代呀!?大老闆(業主)要炒
,你搵個打工的塞錢賄賂,有何用!?其實真係完全同時代脫晒節,一來唔知而家點樣做
工程管理,二來又唔知整個承標架構。當然,如果延誤到連業主都話要換馬,應該都係
6~70年代水平(貪污年代??)。所以裝修佬同大家講,裝修都要與時並進架。
圖片來自經濟日報
美孚新邨第8期翻新工程分判商,涉向物業管理公司工程經理提供60萬元賄款,以換取對方
寬鬆監管其翻新工程案,分判商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,被判
入獄8個月。
裁判官斥案情嚴重,涉及金額龐大,且相關工程滯後及不達標,如果被告賄
賂成功,有可能通過不達標的工程,威脅公眾安全,最終判其入獄8個月。
本文章內容及圖片均由本專欄作者提供及上載,並不代表本公司立場,如有任何版權問題,請與本公司聯絡。
關键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