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居屋2020】居屋補地價懶人包
2020年0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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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包括居屋的政府資助房屋二手市場成交中,經常也會見到 「補地價」這三個字出現,買賣雙方都不是地產商,為什麼交易要補地價?補地價的金額是如何計算出來?是否「想補幾多就幾多」?進行時有什麼需要留意?不滿意評估結果又可不可以反對?於「居屋2020」開始申請前,Squarefoot把相關資料作整理並綜合為7大注意事項,以幫助有需要人士作了解,已有基本概念人士亦可温故知新。
何謂補地價
首先要說房委會推出居屋計劃的目的,其原意是向公屋住戶或部份合資格人士,提供低於市價的置業機會,讓收入未能追上私樓價格的人士,能以免卻地價的樓價買入單位,如2019年推出的居屋,便是以市價五九折的價錢發售,基本概念是扣除土地價格。由於居屋是政府資助房屋, 再加上防止「低買高賣」的炒賣情況,故若果業主日後想在公開市場出售相關單位時,就要支付與市價的差額來解除轉售限制,相關差額就是補地價。
什麼情況需要補地價?
當已購入免土地價格的資助房屋業主,想於公開市場上出售或出租名下租置居、綠置居或一手居屋等資助房屋時,就需要先向政府補地價,才能解除轉讓限制,以期讓業主能在公開市場作自由定價及議價,從而把單位轉讓或租予任何人士。要留意,若果原業主於購入物業5年內的轉讓限期轉讓單位,需先向房署申請補地價才可以簽訂買賣協議。
若是把單位出售予獲政府認可、持有「購買資格證明書」之合資格人士,例如綠表人士及白居二配額持有者,原業主就不需要補地價。
若是把單位出售予獲政府認可、持有「購買資格證明書」之合資格人士,例如綠表人士及白居二配額持有者,原業主就不需要補地價。
補地價計算方法
補地價金額的多寡,取決定於申請補地價時的市值(A)、買入單位時的十足市值(B),與及買入單位時的樓價(C)三個價格,其計算方法是以B減去C並除以B,之後再乘A,便可得出實際補地價金額。舉一個例子,單位於申請補地價價時的市值為210萬(A),購入時的十足市值為200萬(B),買入單位時的樓價為140萬(C),按算式計算,補地價金額為63萬元。
基本計算算式
業主可選擇在繳付補地價後而不即時出售單位。繳付補地價後,業主會獲發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,屆時便可隨時在公開市場出售、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其單位。
申請評估補地價的手續費是多少?
於遞交申請書時,申請人須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交 6230元的手續費,抬頭人寫「香港房屋委員會」,並在支票或銀行本票背面註明所申請補地價的單位地址。 如在指定期限內繳付補地價,手續費可從補地價中扣除。
申請書交回何處?
填妥的申請書,連同手續費及有關樓契副本,可交回或寄回其屋苑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,或九龍何文田佛光街 33 號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,第 2 座 1 樓房屋署支援服務第四組。
補地價評估有效期為多久?
補地價評估現時的有效期為 2 個月,限期過後,如尚未繳付補地價,便告失效;日後如擬繳付補地價,業主必須重新遞交申請書及繳交手續費。有效期日後如有更改,會在發出的評估補地價通知書內註明。
如何就評估作反對及上訴途徑
業主如對評估的市值有異議,必須於評估補地價通知書的日期起計 28 天內,以書面向房屋署支援服務第四組或房屋署委聘之測量師行提出反對。根據房屋條例,業主亦可於評估補地價通知書的日期起計 28 天內,向土地審裁處提出正式上訴。逾期提出的反對/上訴,將不獲處理。初次補地價評估及其後的覆核,都是根據以上的程序及反對/上訴限期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