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屋申請2026】入息及資產限額已於4月1日起上調!最新門檻、申請資格及方法懶人包
2026年0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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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委會已於今年4月1日起上調公屋申請人的入息及資產限額,入息限額平均上調2.8%,而資產限額則平均上調1.4%。這項調整直接影響公屋的申請門檻,部分原本因入息略微超標的家庭將重新符合資格。裝修佬羅列最新的限額數字、申請條件以及報名方法,協助有意申請者掌握準確資訊。
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 (2026年4月1日起生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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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人數 |
每月入息限額 (1) |
資產淨值限額 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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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人 |
$13,230 |
$295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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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人 |
$20,680 |
$400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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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人 |
$25,870 |
$521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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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人 |
$32,020 |
$608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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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人 |
$40,150 |
$675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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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人 |
$46,620 |
$731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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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人 |
$51,400 |
$781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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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人 |
$57,470 |
$816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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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人 |
$63,380 |
$904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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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人或以上 |
$69,150 |
$974,000 |
註:
- 強制性公積金或公積金計劃下的法定供款可於申報入息時獲得扣除。
- 若全部家庭成員均為年滿 60 歲或以上的長者,其資產淨值限額為上表所示限額的兩倍 (即1 人至10人或以上長者家庭的資產淨值限額分別為 590,000元、800,000 元、1,042,000元、1,216,000元、1,350,000 元、1,462,000 元、1,562,000元、1,632,000元、1,808,000元和1,948,000元)。

資料及圖片來源:房委會
基本申請資格一覧
申請公屋除需符合入息及資產要求外,亦必須滿足以下法律及行政準則:
- 年齡要求: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
- 居港權:申請者及所有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,並擁有香港入境權,其留港不受附帶逗留條件限制
- 限額規定:家庭總每月入息及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規定的現行限額
- 配偶須共同申請:已婚人士必須與配偶一同申請 (除已離婚、正辦理離婚、配偶未獲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外)
- 住滿七年要求:在獲配住房時,申請表內至少一半成員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,且所有成員均須仍在香港居住
「無擁有住宅物業」規定
由填寫申請表當日起,直至獲配公屋並簽訂租約之日,申請者及所有成員必須在香港並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。
這包括但不限於:
- 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物業 (包括遺產受益人)
- 簽訂了購買物業的協議
- 持有一半以上權益的公司擁有住宅物業
- 物業範圍涵蓋私人樓宇、未落成物業、天台構築物、屋地及丁屋批地等
注意!七類不合資格申請公屋的人士
為確保資源分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,以下類別人士不能申請公屋:
- 現有租戶:已居住於房委會或房協公屋單位的整個租戶家庭
- 重複申請:每人只可遞交一份申請,不可名列於多於一份申請表內
- 自置居所計劃參與者:現有資助房屋 (如居屋) 的業主、聯名業主或借款人及其配偶
- 前資助房屋業主:曾參與資助居所計劃的前業主 (特定受清拆或重建影響情況除外)
- 領取跨境養老金者:已領取社署「廣東計劃」或「福建計劃」等援助金的長者
- 被終止租約的前租戶:因違反租約或觸犯「扣分制」而被終止公屋租約的人士,於終止租約翌日起計兩年內不得申請
- 曾領取清拆補償者:受政府清拆影響並領取現金津貼人士

申請方法及表格索取流程
申請公屋全程不收任何費用。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渠道辦理:
- 網上 (電子服務):透過房委會網上申請平台直接填寫並打印。若已登記「智方便+」帳戶,可直接使用數碼簽署並於網上遞交表格及相關聲明書。
- 紙本 (親身或郵寄):可前往各屋邨辦事處、房屋署申請分組、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申請表及申請須知,或在房屋署/房屋署網站下載。
遞交須知:
填妥申請表後,需連同所有證明文件 (如身份證明、入息證明、資產證明等) 及聲明書,於三個月內寄回或親身遞交至房屋署申請分組。
房委會查詢熱線:2712 2712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