鞋頭防撞擊能力
利用儀器以200焦耳(Joule)能量從上向樣本的鞋頭撞擊(約相等於20千克重的物件從1米高處跌下撞擊鞋頭);標準要求鞋頭下應留有足夠高度的空間,在撞擊的一剎那保護腳趾。
鞋頭耐壓能力
利用儀器以15000牛頓(Newton)力(約相等於1531千克力)向下壓向樣本的鞋頭,標準要求鞋頭下應留有足夠高度的空間以保護腳趾。
鞋底防刺穿能力
利用測試釘以每分鐘1厘米的速度刺穿鞋底,量度所需的力度。測試分別在鞋底的四個不同位置進行,其中一個指定位置是鞋踭。標準要求刺穿鞋底所需的力度不應小於1100牛頓。
防滑能力
防滑能力測試分別在塗上月桂醚硫酸鈉(sodium lauryl sulphate,常見於清潔劑的瓷磚表面,及塗上甘油(glycerol)的鋼板表面上進行。
消費者委員會有詳細列出對各款安全鞋測試結果及分析,如有興趣可瀏覽消費者委員會網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