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隨著樓市持續下調,近日有報導指出「樓價三年累跌逾兩球,負資產個案急劇上升」。對不少早年置業人士來說,這不僅意味著資產貶值,更牽動着他們過往按揭安排中的潛在風險。
我們經常聽聞類似的情況:三年前,女方曾為當時的伴侶擔任按揭擔保人。如今雙方已分手,物業仍登記在前度(業主)名下,但女方(擔保人)卻依然背負著無法單方面解除的按揭責任。分手後,感情雖已結束,然而財務責任卻依然存在,這類案件在現實生活中並不罕見。
若為前度做擔保人,面對樓價持續下跌和負資產風險,不禁會有以下疑問:
針對這些常見困惑,本文將為你詳解五大關鍵問題,並提供專業意見,幫助你釐清權責,減少財務風險,做好下一步的周全打算。
問題1:「業主拒絕配合」≠ 完全無計可施?
問題2:分手後想「甩名」,程序係點?
問題3:樓價跌成負資產,要補幾多差價先甩到名?
計算方法:尚欠貸款 – 最新估值 × 最高貸款成數 (一般 80–90 %) = 需即時補差價
問題4:如果業主(前度)唔肯幫手,背後通常咩原因?我仲可以點做?
問題5:仲係擔保人,會唔會影響我抽居屋同日後做按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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