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公平裝修約章」詳解(3.1)

2018年09月0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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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工程延誤 
3.1 加單改單 

「3.1.1 如戶主決策會造成延誤,公司應在延誤發生前提出。 

3.1.2 即使項目未開始做,戶主亦盡量不更改已確認之決定,以確保工程順暢,否則亦應明白這有可能產生額外成本和影響工期。 

3.1.3 裝修公司有權(或因感到難以滿足戶主要求而)不接受後加項目,固戶主亦有維持良好溝通和關係之責任。」

解說: 
基於住家裝修的性質,「不斷做、不斷加/減/改」的情況無可避免,當工程延誤發生時,公司和戶主往往會強調對方的責任。3.1.1.說明,如果戶主揀料或加單或改圖會導師工期延誤,公司應該在延誤發生之前提醒戶主,有需要則重新訂明工期,而不應該在尾數階段才互推責任。 

戶主雖然是客戶,但亦應注意已進行的決定不應隨意更改。因為公司準備工程牽涉很多隱藏成本。比如說,在工序進行前突然剎停工程,容易影響公司與師傅的合作,加改單太多亦可能令其他客戶工期受影響。 

最後,3.1.3指出,後加工程對雙方都是預算以外的。公司在有些情況下難以接受後加工程。但如公司缺乏彈性,對戶主來說並不是好事。因此戶主要注意在工程開初,盡量及早做好主要決策,助公司預留所需人手和工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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