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8Hse專欄】簽署按揭貸款信非「坐定粒六」 銀行拒批貸款變數多
申請按揭是買樓置業最重要的步驟之一,當中涉及借款人的個人財務能力、物業的估價,以及銀行的取態等。不過近期銀行收緊了按揭申請,按揭取態較為審慎,因此要及早準備好文件,以加快審批流程。
按揭所需要的文件包括香港身份證、住址證明、臨時買賣合約、最近3個月的公司糧單(非固定收入者需6個月),有的銀行甚至要求長達2年的入息證明、最近3個月的銀行出糧紀錄(如非固定入息,需要遞交6個月)、最新1年稅單,以及信用卡月結單等文件。
如果申請按揭文件不齊全會影響審批進度,主動向銀行遞交以上文件去申請按揭,就可以減省雙方時間,而且不用待職員催促補交文件,避免多次往來,以加快審批速度。
收到銀行通知按揭申請已審批,申請人就需要在指定期限內簽署按揭貸款信(Offer letter),當中會列明借款人及擔保人(如有)的名字、貸款年期及金額、利率、罰息期及現金回贈等重要資料。
大家要小心查閱按揭貸款信的內容,是否與職員說的一樣,以及是否符合自己想申請的,考慮清楚後就可以簽署貸款信。值得留意的是,簽署後反悔取消申請的話,銀行將會收取手續費,如中銀的會收取貸款額0.15%作手續費,最低為$5,000。
那簽署按揭貸款信後,是不是就等於「坐定粒六」?不是的,銀行一日未放款,都會存在變數的,當中比較常見的拒批原因是銀行驗樓時,發現單位有結構上的改動、估價有大變動、成交前物業收到維修令或法庭令等。
估價方面,銀行在審批按摟階段,向估價行索取的物業估價是屬於口頭估價,再根據估值去計算出貸款額,直至申請人簽署了貸款信,銀行才會要求估價行的測量師簽發正式的物業估價報告,估價行或有機會更新估價。
樓市變幻莫測,若然估價行新的估價與之前的有很大的變化,銀行有機會拒批按揭,或者影響最終貸款金額。就此情況,申請人可以考慮向銀行上訴,或者看看之前另外申請的後備銀行可不可以繼續申請。
上訴時,申請人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,如原來是低市價的成交影響估價,申請人提出證據如查冊,去證明這些低市價單位是近親轉讓、無契樓及事故單位等,令估價行重新估價。
至於維修令方面,最好最好向屋宇署或業主立案法團取得維修令的詳情,然後主動向銀行提出,並商討有關事宜,如果銀行認為維修令的內容風險不高,只要業主願意簽署承諾書,承諾負責相關費用,銀行就會批出按揭。如果銀行太遲才知道維修令事宜,未必可以這樣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