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屋富戶申報懶人包】新一輪申報展開!3類住戶申報要求、截止日期及交表方法教學
2026年10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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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委會新一輪「富戶政策」及「居住情況」申報周期已於10月正式展開!無論您是剛住滿兩年的新住戶,還是居住多年的資深公屋居民,若收到申報表,都必須在 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 完成申報並遞交表格。
裝修佬為大家整理了今次新一輪公屋申報的懶人包,拆解不同住戶組別的申報要求、線上與線下遞交方法、富戶額外租金機制,以及逾期或虛報的法定後果,幫助公屋住戶清晰掌握最新資訊。

一、 3類公屋住戶申報要求:您屬於哪一類?
房委會會根據公屋住戶的居住年期及成員年齡組合,劃分不同的申報項目。
- 住滿2年的全長者戶 (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60歲):僅需申報現時的居住情況。
- 住滿2年但未滿10年的非全長者住戶:除了申報居住情況外,亦必須申報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。
- 住滿10年的非全長者住戶:按「富戶政策」申報,包括居住情況、入息及資產 (包括是否持有香港住宅物業)。

二、 公屋富戶額外租金及遷出機制一覽
對於住滿10年的非長者住戶,若家庭總入息或資產超出指定限額,房委會將會按「富戶政策」實施額外租金機制;若入息過高或擁有本地住宅物業,則須遷出公屋單位。
有關富戶政策下家庭入息水平對應的額外租金及處理方案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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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入息水平 |
應繳租金及處理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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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2倍至3倍 |
繳交2.5倍租金,另加差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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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3倍至4倍 |
繳交3.5倍租金,另加差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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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4倍至5倍 |
繳交4.5倍租金,另加差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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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5倍 或 持有本地住宅物業 |
收回單位,住戶必須遷出 |
三、 兩大遞交途徑教學:傳統投遞 vs 「智方便+」網上申報
為了方便公屋居民遞交表格,房委會提供了紙本與電子兩種申報管道。所有受影響住戶必須於 11月30日或之前 完成遞交:
- 屋邨辦事處投遞 (實體表格) : 填妥實體申報表並由所有相關家庭成員簽署後,直接交回所屬屋邨的辦事處投遞箱或櫃枱。
- 電子掃碼遞交 (最快最便利) : 住戶只需掃描申報表上的專屬二維碼 (QR Code),即可進入網上系統填報資料。完成後,利用政府「智方便+」流動應用程式進行電子簽署,即可即時遞交,免去投遞的時間。

圖片來源:智方便官方網站
四、 拒絕、虛報或逾期申報的法律後果
房委會強調,受影響住戶必須如實填報資料。根據《房屋條例》,任何拒絕申報、無故逾期遞交,或隱瞞物業與資產等虛報行為,後果極為嚴重:
- 終止租約與強制收屋:違規或無故拒絕申報者,房委會會即時終止公屋租約並發出遷出通知書,果斷收回單位。
- 刑事檢控:作出虛假陳述屬刑事罪行,一經定罪,違例者可被判處罰款甚至監禁。
- 追討差額與五年禁申期:違例者須補繳因少報資料而欠付的所有租金及差餉;涉事租戶及其家庭成員自遷出起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屋,日後亦不會獲配質素較佳的單位。
註:若住戶遇到特殊困難 (如家庭成員離世等),應主動與屋邨辦事處聯絡,當局會依法酌情處理。
五、 官方查詢及聯絡途徑
如住戶對申報表格填寫、入息計算或自身組別有任何疑問,請透過以下官方途徑直接向當局查詢:
- 所屬各公屋屋邨辦事處
- 房委會「善用公屋資源分組」熱線:3547 0881
- 房委會熱線:2712 2712


